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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职新闻

关于毕业班未能按期毕业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6-01   点击率: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科研处[2007]16号

关于毕业班未能按期毕业学生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相关专业:

    2007届毕业生各项工作现已开展,经统计,有部分应届毕业班学生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1款规定:“因课程成绩考核不及格者未达到毕业标准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院申请参加课程补考一次,考试及格换发毕业证。”又根据海职院教[2006]18号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未能按基准学制毕业的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述同学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在校继续学习。

    今年起学院将按教育部要求对结业生统一编制结业证书编号,不打算参加结业补考的学生可直接领取结业证,申请参加结业补考的学生,结业证暂不发放,结业补考合格后,直接发放毕业证,结业补考仍不合格者,只能领取结业证书。

    请各系(专业)对未能按期毕业的学生进行分别安排落实:

    1、选择延长学习期限的毕业班学生,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2、选择结业补考的学生填写《结业生补考申请表》;

    3、直接领取结业证的学生到所在系申请办理手续。

    以上三种类型学生的申请表以及汇总名单,请于每年6月底前一并送交教务科。

附件1: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到系、专业领取)

附件2:结业生补考申请表(到系、专业领取)

 

 

教务科研处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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